從2003年10月1日開始,有三種石材產(chǎn)品的歐 洲標準正式生效,成為強制性的標準,但有兩年的緩行 期(英文為Transitional period)。此三種天然石材產(chǎn)品為;
1、用于戶外鋪筑地面使用的天然石材厚板;
2、用于戶外鋪筑地面使用的天然石材立方體;
3、用于戶外鋪筑地面使用的天然石材人行道邊材。
上述三種天然石材產(chǎn)品必須經(jīng)過歐洲標準委員會 (CEN)指定機構認證,在通過相關檢測并貼上CE認證標簽 后,才能在歐盟市場上出賣及使用。其中必須分別符 合下列三個標準:
1、用于戶外鋪筑地面使用的天然石材厚板必須符合 EN 1341 Slabs of natural stone for external paving -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的歐洲標準要 求;
2、用于戶外鋪筑地面使用的天然石材立方體必 須符合 EN 1342 Setts of natural stone for external
paving -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的歐洲標準要
求;
3、用于戶外鋪筑地面使用的天然石材人行道邊材必須符合 EN 1343 Kerbs of natural stone for external paving -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的歐洲標準要求;
盡管執(zhí)行上述三個石材強制性標準還有兩年的緩 行期,但出于各國貿(mào)易保護主義等因素的影響,實際上 某些國家已經(jīng)在暗暗執(zhí)行這些標準。我國石材企業(yè)要 想保住歐洲市場,必須思想重視、早做準備,盡量提早 通過"CE認證”,取得“CE認證標志”,在未來盡快適應歐盟這些標準,才能在今后歐盟標準委員會中掌握主動,保持并擴大市場份額,為企業(yè)贏得理想的利潤與發(fā)展空間。同時建議我國政府主管部門及各級石材 行業(yè)協(xié)會,針對歐盟等有關國家的相關標準,組織有關石材企業(yè)采取對應措施,制定相應的進入我國石材市場的準人標準,提高準人門檻,限制部分國外石材產(chǎn)品進人我國市場,緩解國內(nèi)石材企業(yè)競爭壓力,保護我國民族石材工業(yè)。